高效口蹄疫O型灭活油佐剂疫苗
一、性状:
本疫苗系用口蹄疫猪源强毒细胞培奔物经过抗原浓缩和二乙烯亚胺(BEI)灭活,加精制白油和乳化剂配制成双相乳剂苗,呈乳白色或淡江色、略带粘滞性流体的均匀乳状液。经贮存后,在乳液面上层可析出少量油,瓶底部可浸出少量抗原液,间或乳状液柱分层,振摇,均即呈匀乳状液。
二、用途:
主要用于预防猪、牛、羊O型口蹄疫。
三、用法及用量:
用法:用前振摇,猪耳根后肌肉注射,牛、羊肌肉或皮下注射。
用量:猪,用作重点防疫时80公斤以上注射3毫升,30-80公斤每猪注射2毫升,30公斤以下每猪注射1毫升,一般防疫:大小猪每猪均注射1毫升。
牛:半岁以上每牛均注射2毫升。
羊:四个月以上每羊均注射1毫升。
四、免疫期:
牲畜注射后15天产生免疫力,免疫期为6个月。
五、保存期:
2-8℃贮藏,保存期暂定12个月,不可冻结。
六、注意事项:
除按照兽医生物制品使用一般注意事项办理外,尚应注意:
1、疫苗对疫区、受威胁区、安全区的牲畜均可应用,免疫注射应从安全区到受威助区、再注射疫区。疫区内先安全群,最后注射受威胁群的牲畜。
2、非疫区的牲畜,于注苗后15天方可移动或调动。
3、注射时,应对畜进行一般疫情检查,如有病、瘦弱、临产母畜及吮乳畜则不予注射。待病畜康复,母畜产后或乳畜断奶后,按疫苗用法和用量等有关规定,再进行补注。
4、注射疫苗前对参加防疫人员应技术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曾接触过病畜的人员,在更换衣服、鞋、帽和经过必要的消毒之后,方可参与疫苗注射。
5、疫苗必须冷藏储运,但不可冻结,使用过程中亦应保持低温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。
6、疫苗应为略带粘性的白色(或略带淡红色)乳状液,允许有少量油相析出,或乳状液柱分层。可轻度振摇,恢复均匀乳状液后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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